北京离婚律师

要善待婚姻评估

   偶看电视知,某地出现婚姻评估机构,生意兴隆。哪些闹离婚的经过该机构“评估”后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了离异等家庭纷争。这对哪些盼望爸爸妈妈白头偕老的孩子来说,这样的婚姻评估更是福音书是上帝,功不可没。有基于此,现代人说经营婚姻还确实有道理,经营婚姻当然得评估婚姻。

  针对婚 
姻评估这一新生事物,该电视节目中有人点评说要规范,其执业者要为婚姻法律师,或心理学专家,或社会学专家。对此,我并不完全赞同。从事婚姻评估的人必须或多或少掌握和了解一些婚姻法、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知识,但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让婚评从业人员成为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再说,婚姻法律师、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自己的婚姻也许不尽如人意,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别人,或“移植”到别处,恐怕难以放之四海而皆准。“情人眼里出西施”,同样的婚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和价值评判。婚姻评估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也是“新生儿”,只要其不违法有需求,就要假之予时日让其发展完善。

  婚评自然奉行“婚姻有风险、离婚请慎重”规则,婚姻评估意见往往仅供当事人参考,是聚是离全由当事人拿主意。规范从业行为,接下来是法定产生一个职业,让哪些“合格”人士持证上岗,似乎已成为时下政府履行管理社会、调节经济、监管市场、公共服务职责的惯例了。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像离婚之类的家务事也是难断的,我国婚姻法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作用空间也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在人类生产生活的广阔天地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道德调节手段各有其适应的空间,四者之中不可能由哪一两个说了算,当代社会尤其如此。说得含糊一点,人类的情感生活以及为人类的情感生活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婚评机构也是一个法也好规范也罢暂时甚至永远难以彻底摆平、皆大欢喜的领域。

  综上所述,目前要善待婚评,走出动辄就规范的思维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