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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两限房,即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市中等收入家庭)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都是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两者的政策具有相似性,由于享受土地划拨、政策扶持、政府控价等政策优惠、所以两者表现出以下特性:

1、有特定的供应对象。明确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房,且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

2、能办理产权证,但产权证上需要特别注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在获得产权证的5年内,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不得自由交易,5年后才能获得完全产权。

3、对进入市场出售有特别的规定:

(1)5年的限售期。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且回购价格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或者由产权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照原价购买。即在5年内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只能申请回购或以原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

(2)除完成一般商品房的契税外。还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政府优先回购权。经济适用房,在限售期满后上市出售的,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从以上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分析可以发现,该类房屋的申请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因此,一般是结婚以后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共同财产。

由于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申购以家庭为单位,在核准的面积范围内才享有价格优惠,而其核准的面积是与家庭人口数挂钩,因此,该房屋中可能包含其他家庭成员的优惠,如果由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应另案进行析产诉讼,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后,再对该夫妻共同财产份额进行处理。如果夫妻以外的家庭成员没有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注意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